闵行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二 )


(三)培训实施
1、组织培训: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 。如仍有培训需求的,需重新申报 。
2、学员信息导入:培训结束后,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按实际培训项目导入人社自助经办系统(单位导入的学员信息务必保证正确完整,导入人数不得超过备案人数) 。
(四)补贴申请
企业在按照备案认定的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税收征管关系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经费申请(附件7、8、9,如需其他材料另行告知) 。
(五)经费审核与核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单位对提交的培训补贴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补贴经费核拨到单位提供的本单位银行账户 。
六、培训监督及违规处理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对所有申报疫情期企业职工线上培训的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并将根据需要会同区财政、纪检等部门,选择多种方式对培训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随机予以督导或审计 。
对查实存在与备案认定培训方案不相一致或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形,减拨或不予核拨补贴经费,对已拨补贴经费予以追回、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审查等手段进行惩戒 。
附件材料: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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