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抚州中小企业疫情优惠政策申请时间+条件+流程( 三 )


(2)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
适用范围:在本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 。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
执行时间:按照省级部署统一执行
办理单位:市人社局
(3)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 。
办理条件:符合条件的在本地行政区域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餐饮、零售、旅游企业 。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
执行时间:按照省级部署统一执行
办理单位:市人社局
(4)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先发放 。
适用范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 。
返还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先行发放 。
办理流程:免申即享
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单位:市人社局
7.缓缴住房公积金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
落实措施: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 。在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不计入催缴名单,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反馈 。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抚州市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申请表;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或决定,如企业没有职工代表或工会的,应由2/3以上职工签字,同意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
执行时间: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减免租金 。2022年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 。对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在减免租金3个月基础上,再减免3个月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
落实措施:参照《抚州市国资委 抚州市财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抚国资发〔2022〕16号)文件办法执行,属于国资部门监管的国有企业及其子公司,由市国资委牵头执行,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由市财政部门牵头执行,原则上实行直接减免 。
办理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9.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农产品保供市场主体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 。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 。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信用信息等数据,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提高首贷、续贷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抚州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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