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北京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通知( 二 )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
1.明确责任分工 。社会事业局确定经开区小学服务范围;加强对本区域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负责入学工作宣传,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和督促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入校就读,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学校按《意见》要求完成有关入学的全部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生纪律,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
2.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依据职责和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材料进行审核 。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经开区中小学就读材料的审核责任,严格审核纪律 。
(二)加强检查与监督
1.严格招生工作程序 。执行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流程,按照规定的入学方式接收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应首先接收服务范围内的学生 。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 。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2.实行招生计划管理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 。各学校(含民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
3.经开区民办学校北京市中芯学校、耀华京港学校的招生按本《意见》执行,招生范围原则上为经开区范围内的居民小区 。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严格执行民办中小学招生简章、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 。
4.严格学籍管理 。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对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途径和方式进行全程记录,新生学籍将依据学龄人口采集信息和初中入学登记信息建立 。
(三)加强宣传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2022年经开区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稳妥解决社会反映的问题,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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