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什么意思,出自哪里?( 二 )


由此看来 , “刑不上大夫” , 并不是大夫以上贵族犯了罪是不用刑的 。我们看历史上 , 好多大夫以上的人都是处以极刑的 。如商鞅被“五马分尸” , 李斯被“腰斩” , 都是要用刑的 。“刑不上大夫”从犯法者的角度而言 , 意即:大夫以上的人身份高贵 , 又受到良好的礼仪教化 , 是不应该犯法的 , 即便是犯了法 , 也不应该受到刑罚的羞辱 , 即“士可杀 , 不可侮” , 就应该自裁、自缢死去 , 免得羞辱了整个大夫阶层的声誉 。
现在的一些电视剧中 , 也常有这样的情节 , 就是大臣犯罪了 , 皇帝常常采用赐死的办法 , 以保留其最后的体面 。赐自尽的方法一般有三种:赐白绫自缢、赐宝剑自裁、赐毒酒自尽 。贵族罪祸上身 , 不像普通人犯 , 由有司来执行 , 而是自我了断 , 贵族与普通民众的“受刑” , 逃是逃不掉的 , 只是在死法上有所不同而已 。
而“礼不下庶人” , 并不是说普通百姓就不用守礼 , 而是说守礼的规矩太多 , 比如穿衣、戴帽之类 , 很繁琐 。老百姓要劳动 , 要出体力 , 行起礼来不方便 , 耽过工夫 , 所以老百姓在礼仪方面可以马虎些 。只要不触犯刑律 , 就是好百姓 。
到了封建王朝时代 , “刑不上大夫”往往被人曲解了 , 用以来为贵族、大臣们开脱罪责 。据《大清律例》 , “名例律”中“应议者犯罪”律文后之附例规定:“三品以上大员革职拏问 , 不得遽用刑夹 , 有不得不刑讯之事 , 请旨遵行 。”此外 , 在涉及文武官员犯罪的法律规定中 , 凡文武官员犯罪应当处以笞杖刑的 , 均可以罚俸、降级、革职等方式替代刑罚的直接适用 。这样的操作 , 就有很大的回旋余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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