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医保参保人申请补缴当月(含当月)之前保费的,医保经办机构统一按上年度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的其他险种或补充保险原则上不补缴 。补缴基数低于参保人在用人单位工资的,用人单位应自行申请差额补缴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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