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入口 苏州工业园区翰林路1号优购房预约登记( 二 )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启月街288号紫金东方C座办公楼5楼
3、线下提交资料时,请必须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线上预约所述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线上通过初步审核后方可线下提交资料;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或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申请资格;
5、注意事项
(1)如申请人本人无法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应由受托人持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书及意向认购客户本人资料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2)请务必以人才客户本人手机号码注册账号预约,如果因客户登录选房系统的手机号码与提交申请时预留的号码不一致导致无法完成在线选房的,由客户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3)意向登记人在预约登记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申请人违反《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操作办法》及《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完善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通过瞒报、虚报等方式骗取人才优购资格的,我司有权立即取消申请人选房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无论我司对意向登记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若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意向登记人之前提交的购房资格材料存在虚假、无效、非法或不完整等情况或者意向登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已选定的房源而另行销售,我司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同时有权没收意向登记人(买受人)的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整;
(4)申请人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应以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最终公示为准 。如申请人信息变更或虚假提供材料等,导致申请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我司有权取消其选房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人才优购相关事宜可咨询园区人才办;
(5)意向登记人应当仔细阅读本购房须知,同时冻结相应意向金,仅视为意向登记人对项目房源有购买意向,并有参与本次摇号排序选房的资格,并不作为成功购买房屋的保证;
(6)意向登记人应按我司提供的方式选房,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同时,意向金中金额人民币50万元转为购房定金,其余转为购房预付款 。选定房屋后,如因意向登记人违约原因终止购买房屋的,购房定金50万元不予退还;
(7)若开盘活动结束后意向登记人未能选中房屋,选房活动结束后第二天24点之前将未选中房屋的意向登记人的冻结资金进行解冻 。
温馨提示:
1、本次为全线上操作在手机端口相应位置勾选或签名即视为参与选房人已详细阅读、完全理解并同意全部规则 。如申请人超过一人的,其余人意见视同与手机端口的具体操作者意见一致,操作勾选或签名的日期即视为签字之日;
2、意向金冻结具体操作流程、线上摇号情况、选房时间及须知请关注江苏省苏州市中新公证处微信公众号;
3、本次选房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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