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方式 北京个人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指南( 二 )


(四)车辆更新
个人持新能源小客车指标 , 只能购置新能源小客车 , 该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 , 只能申请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
个人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 , 可以购置新能源小客车 , 该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 , 若要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 应在申请更新指标之前携带车辆相关材料到市公安交管局车辆管理总所(地址:朝阳区南四环东路18号)的十八号窗口办理相关确认手续 , 所需材料以车管所要求为准 。完成确认手续后 , 可以重新在网站或区窗口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
使用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或报废后 , 没有办理确认手续且已经申请取得新能源更新指标的 , 如仍需要购置普通小客车 , 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车辆管理总所的十八号窗口办理确认 , 待市指标管理机构和市车辆管理所共同将原指标作废后 , 申请人方可再次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 。
(五)其他有关事项
系统将自动显示出每位申请人的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的轮候时间 。申请人可在“申请表”中查看“新能源指标申请轮候时间” 。轮候时间相同的申请人 , 以系统根据提交申请先后自动生成的“申请编码生成顺序号”(申请编码后9位数字)为依据确定先后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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