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乐区特殊群体中小学升学规定( 二 )


8.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工作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委托的亲属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委托监护书);机关、事业、国企等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随居就学子女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材料、家庭户口簿、居住处证明材料;父母离异随亲属抚养监护子女须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监护人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证明材料 。
9.区教育发展促进会理事及以上职务的直系亲属:(1)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的人员名单;(2)户口簿等能体现亲属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 。
(三)其他有关规定
1.“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申请登记 。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审批等,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
2.“特殊群体”生源如果申请得到区教育局批准,就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剩余学位的报名抽签,否则取消在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就读的资格;若在规定时间节点未报到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其他学校就读 。
3.“特殊群体”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小学:登记时间为7月9日-10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洞江小学 。
初中:登记时间为7月9日-10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朝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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