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 2022庐江县公办学校入学程序( 三 )


(3)县外小学毕业 。
提交材料、报名登记时间统一为7月9日、10日、22日 。均需提供小学完成证书(毕业证书)、学籍表(需毕业学校盖章) 。
①在城区有房产、有户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②在城区有房产、无户籍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材料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 。如确需在城区入学 , 可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③在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符合《合政办秘〔2017〕175号)》文件规定的成套住房租赁人员子女)的:提供成套住房租赁合同、摇号选房资料、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④在城区有户籍、无独立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父或母至少一方及孩子与房产所有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 且房产所有人与孩子关系仅限祖父母、外祖父母)、孩子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⑤在城区有户籍、无住宅房产但有商业门面房的:须在门面房实际经营并居住 。提供身份证、门面房房产证、城区无住宅房产证明、户口簿、小学毕业证及学籍表等材料 , 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⑥在城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 。如属进城务工、经商或在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随迁子女 , 可提供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 , 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不得择校 。
(二)其他儿童少年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 。
1. 一年级新生 。
(1)来庐务工、经商或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我县户籍、房产人员子女 。
①就读非城区学校 。7月8日、9日、22日 ,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合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 , 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 , 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 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登记、审核 。
②就读城区学校 。须为进城务工、经商或在我县城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子女 。7月8日、9日、22日 ,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 , 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我县城区无房产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 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进行登记、审核 , 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不得择校 。
(2)其他儿童和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 家长凭相关证明 , 经县教体局审核后 , 安排到相应学校登记、审核 。
2. 七年级学生 。
(1)来庐务工、经商或在我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我县户籍、房产人员子女 。
①我县非城区小学毕业的 。意向进入我县非城区初中学校就读 , 6月16—27日 , 提供合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营业执照 , 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 由毕业学校集中报名并录入报名系统 , 由实际居住地初中学校审核录取 。意向进入我县城区初中学校就读 , 7月9日、10日、22日 ,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人社局备案的合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 , 实际居住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我县城区无房产证明、异地录取审批表等材料 , 到县教体局一楼会议室集中登记 , 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 不得择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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