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兴宁区小学招生简章( 二 )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具有合法手续(拥有房屋权属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 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租赁住房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应包含购房合同备案证明 , 如有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也可提供 , 备案证明或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可依次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也请同时提供 , 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等(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住所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 如签发(订)时间满 1 年及以上的 , 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
(3)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理 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 , 与用人 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 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 3 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三、优先排序说明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情况下 , 本市户籍生源(适龄儿童)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 , 录满为止 。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则先由学校进行登记 , 再由兴宁区教育局按照生源排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
具体优先入学排序如下:
1.房户一致、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兴宁区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同等情况下 , 原则上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在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相同情况下 , 唯一房产优先 。(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下同)
2.房户不一致、独立产权 。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该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兴宁区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独立产权 。同等情况下 , 唯一房产优先 。在同为唯一房产情况下 , 原则上按购房时间先后排序 , 先购优先 。
3.非独立产权、按份额大小排序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实际居住;该合法房产为非独立产权 。排序时 , 原则上按当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合计数大小排序 。在所占产权份额相同的情况下 , 房户一致、唯一房产优先 。(非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外 , 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的 。下同)
4.有户无房(第一种情况)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含直管公房、政府保障性住房或单位自管产权房);适龄儿童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 。同等情况下 ,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 并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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