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含)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 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 , 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 , 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 , 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 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 , 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 ,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各市规定执行 , 原则上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6个月 。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 , 个人账户资金跨市使用 , 不划转、不提现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职工医保关系的 , 个人账户资金原则上随其划转 , 特殊情况无法转移时可以划入本人银行账户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时 , 转入我省的 , 按本办法执行;转出外省的 , 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 有效期3年 。《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3〕70号)同时废止 。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
【全文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推荐阅读
-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怎么预约九价HPV疫苗?
- 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流程
- 2022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端登录系统忘记密码怎么办?
- 2022广东高考本科分数线
- 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公布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视频号高考放榜直播观看入口2022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 佛山市 2022年广东省高考志愿填报流程
- 地址+性质+计划 2022年青岛市北区幼儿班第二次招生基本信息
- 地址+计划+性质 2022年青岛市北区各幼儿园第二次招生基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