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江南区小学报名需要什么材料( 二 )


②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合法购买的商品住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等个人拥有产权的房屋;具有合法手续(即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受赠、继承的产权房;依法购买或租住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和公有住房;租赁具有合法手续(即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等材料之一)的自建房;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住房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如有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也请同时提供,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如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也请同时提供,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等(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 。住所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签发(订)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
③合法稳定就业人员包括: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经商人员;受本地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招用)劳动合同的人员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就业证明应在有效期内,如签发(订)时间满1年及以上的,可作为优先排序的依据 。
所需报名材料
家庭有房户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城区(不含经开区)的《居住证》 。原则上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居住证由江南区城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江南区城区范围内 。
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江南区城区(不含经开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原则上应于入学当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具备居住条件)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家庭无房户——租住保障性住房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城区(不含经开区)的《居住证》 。原则上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居住证由江南区城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江南区城区范围内 。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政府签订的江南区城区(不含经开区)内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合同;单位自管公房、直管公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一项 。
④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 。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家庭无房户——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
①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 。
②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江南区城区(不含经开区)的《居住证》 。原则上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的居住证由江南区城区各派出所核发,登记地址在江南区城区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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