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 二 )


9.保持社交距离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 。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
10.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11.落实返园要求 。低风险地区教职员工和幼儿经园方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 。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健康管理要求,返园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二、开园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
1.重视入园排查 。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 。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在入园处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方可入园,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及时就医 。家长接送幼儿严格按照托幼机构接送时间安排错时出行,防止出现托幼机构周围交通拥堵和园门口人群聚集 。按园门口设置的1米线间隔有序出入园区,配备工作人员进行人流疏导 。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
2.加强园门管理 。托幼机构实行园内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园 。在入园处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做好登记、扫码,并佩戴口罩入内 。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不能入园,应及时就医 。
3.做好监测预警 。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 。进行晨午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 。
4.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食堂、办公室、医务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定时通风换气,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增加水龙头、门把手、楼梯扶手、床围栏、玩具、娱乐设施、儿童个人用品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 。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
5.加强活动管理 。教师、保育员等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群体间流动重叠 。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从严控制开展儿童聚集性活动,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 。
6.确保幼儿膳食营养卫生 。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 。严控进货渠道,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 。加强饮食饮水卫生管理,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7.开展健康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新冠肺炎和秋冬季传染病(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打喷嚏和咳嗽时用纸巾或肘臂遮挡口鼻,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
8.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
9.落实家校协同 。教职工应每日与幼儿家长保持沟通,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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