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正反面》第1195期:小区公共排水管道损坏致住户楼顶漏水,物业该承担维修责任吗?( 二 )


3.根据诚信原则,物业公司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 。当业主权益遭受损失时,物业公司应采取合理措施积极引导、配合、协调业主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以其不具有检修管道的义务、不具备查明漏水原因的能力等为由,推卸合同义务,明显有违诚信原则 。另外,商品住宅的购房者已按一定比例向有关部门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该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项用于住宅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质保期经过后,物业服务人必要时可引导业主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若物业公司疏于养护管理共有设备设施或者出现问题后未能按约及时维修、未积极引导业主维权等,导致损失扩大或者加重,则应承担与其职责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