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补偿金和赔偿金赔偿标准( 二 )


(4)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5)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2)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
?赔偿金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2倍
特别注意: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区别四:适用后果不同
?适用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通过直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达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劳动者只能被动接受 。
?适用赔偿金的情形下,根据第48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 。只有在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情形下,单位才可以通过支付赔偿金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 。
▌区别五:性质不同,不能同时主张
?支付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具有补偿性质;
?支付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具有惩罚性 。
因此,两者性质完全不同,若同时提出这两项请求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而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故此,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不可以同时主张 。
【赔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争议补偿金和赔偿金赔偿标准】上述仅就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二者之间的区别,结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等,略作总结,抛砖引玉,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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