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回应“无病女生被推上手术台” 不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二 )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最终以官方调查结果为准,到时候会在汉滨区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通报此事的详情及处理情况 。
涉事医院曾因诊疗过错被起诉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安康兴安医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18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8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安康回应“无病女生被推上手术台” 不存在过度医疗行为



涉事医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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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医院简介(来源:医院官网)
天眼查显示,就在去年,该医院曾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而被起诉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8年6月9日,一患者胡某某因怀孕在安康市妇幼保健院检查显示:早期妊娠,胚胎停孕 。同年6月11日11时左右,胡某某在兴安医院门诊治疗,实施“无痛钳夹术”人流手术,术中出现大出血,经抢救处理,后转入安康市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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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医院此前诊疗纠纷
司法鉴定意见为:1.兴安医院对患者胡某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胡某某在兴安医院就诊前曾有剖宫产史,医方术前未对其子宫瘢痕处妊娠进行明确诊断,因而缺乏基本的手术风险防控意识,并且对患者也未进行明确的风险告知,未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医方在没有大出血充分应对处置措施和技术条件下,对胡某某实施子宫疤痕处妊娠清宫术,医方医疗行为存在过错;2.兴安医院在没有大出血充分应对处置措施和技术条件下,对胡某某实施子宫疤痕处妊娠清宫术,是导致胡某某在瘢痕处妊娠清宫术过程中大出血的因素之一,胡某某接受“子宫钳夹术”为大出血所必要的临床处置措施,与医方诊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医方医疗过错参与度为60-70%;3.胡某某因瘢痕处妊娠,接受清宫术过程中大出血,继而接受子宫动脉栓塞术,构成十级伤残 。
此外,极目新闻采访人员查询发现,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于2020年12月曾公示了一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其中,安康兴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被给予没收违法产品、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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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医院曾因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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