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二 )


3、解约定金 。 “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了解约定金 。 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 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 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 需要注意的是, 当事人一方虽然以承担定金损失解除了合同, 但在守约的当事人因合同解除受到的损失大于定金收益的情况下, 解约方仍然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  
4、违约定金 。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规定, "解释"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对违约定金作了补充规定 。 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 《担保法》规定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作为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 "解释"进一步对"不履行"分不同情况作了不同规定 。
一是明确规定违约定金处罚的条件不但要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 还要有因该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落空的结果, 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
二是主合同部分得到履行, 部分没有履行, 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了损失, 但是合同的目的没有完全落空, 这时, 既要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定金处罚, 又不能使定金全部被罚 。
三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人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 能否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 。 对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不适用定金罚则 。 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 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 适用定金罚则 。 当事人一方受定金处罚后, 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  
 
总的概括起来,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于: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 不具担保性质 。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 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 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  
3、定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 。  
4、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 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 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 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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