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的特点( 二 )


新媒体是新的技术支撑体系下出现的媒体形态,如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桌面视窗、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 。 相对于报刊、户外、广播、电视四大传统意义上的媒体,新媒体被形象地称为“第五媒体” 。
利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 。
新媒体是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有线网络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 。
媒体是具备价值的信息载体 。 载体具备一定的受众,具备信息传递的时间,具备传递条件,以及具备传递受众的心理反应的空间条件 。 这些综合形成媒体的基本价值 。 这个载体本身具备其价值,加之所传递信息本身的价值,共同完成媒体存在的价值 。
这个也就是媒体存在价值 。 即便理念上新形式上新科技进步也具备一定受众,但是媒体成本远高于受众所带来的商业效益,亦不能形成媒体的有效价值 。
效应是在一定环境下,因素和结果而形成的一种因果现象 。 新媒体必须具备形成特定效应的特性 。 或者说新媒体必须具备形成一种更新的效应的特性 。 新媒体必须具备影响特定时间内特定区内的人的视觉或听觉反映的因素,从而导致产生相应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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