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视野下的隐私问题简析

摘要: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隐私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经济学是探讨隐私和个人数据问题的有力工具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经济学家就对隐私问题进行了很多的探讨 。围绕着隐私的概念、隐私保护的性质、针对隐私保护的政策等问题开展了激烈争论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经济学对于隐私的讨论逐渐转移到数字经济领域,聚焦分析数字经济企业对于个人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成本与收益 。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关于隐私问题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已经成为可能,这一框架可以有效地应用于对隐私保护问题的政策讨论 。以成本和收益的分析思维出发,根据具体的技术条件和产业发展状况,对隐私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进行有效调整 。
内容目录:0 引 言1 关于隐私问题的经济学观点:一个极简的综述1.1 关于隐私的概念1.2 隐私的经济学分析简史1.2.1 20世纪60-70年代的讨论:芝加哥学派与反芝加哥学派之争1.2.2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讨论:成本收益分析和产权问题2 隐私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3 关于隐私保护问题的政策讨论4 结 论引 言【经济学视野下的隐私问题简析】00
近年来,数字技术已经全方位地进入到了现实生活 。为了享受高效、便捷的服务,人们被要求在越来越多的场合暴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在这种背景下,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就再一次成为了争议的焦点 。究竟企业能否有权搜集人们的个人信息?如果可以,又应该到何种限度?对于不同的产业、不同的技术条件,相关的规定应该如何进行调整?对于所有的问题,很多学科的专家都从各自的角度给出了答案,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形成统一、明确的共识 。在各学科中,经济学可能是除了法学之外,对隐私问题关注最多的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一直有经济学家对相关问题发表看法、提出观点 。其中很多观点对于我们思考现实问题都很有帮助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这些关于隐私和个人信息的经济学问题的观点进行简要的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分析相关问题的综合框架 。最后,我们将从这个框架得出一些有关的政策结论 。关于隐私问题的经济学观点:一个极简的综述01
1.1 关于隐私的概念经济学中对于隐私和个人信息问题的讨论主要源于美国的法学和经济学传统,因此其不少术语都源自于美国法 。在美国法律体系中,对于隐私和个人信息采用的是“一元论”观点,即两个概念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本节及后续的讨论中,我们将沿用这种提法 。不过,类似的观点也可以很容易移植到“二元论”的体系中,因为在很大程度上,“二元论”体系中的隐私指的是那些个人更为重视、更不允许被侵犯的个人信息 。在欧美学界,隐私这一概念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由此演变出了很多不同的含义 。最早,沃伦(Samuel Warren) 和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认为,隐私是独处的权利 。显然,这一定义更侧重于强调物理空间上的不可打扰 。到了波斯纳(Richard Posner)的时代,隐私已经发展成了多种权利的混合体 。它既包含“防止对自己的尴尬事实进行广泛宣传的权利”,也包含“免于使人在公众眼中投下虚假光芒的宣传的权利”,还包含着“限制将自己的名字或形象用于商业目的的权利”[2] 。很多学者倾向于将隐私权作为一种人格权来解读,但近年来也有学者倾向于从财产权的角度来认识隐私权 。由此可见,隐私这个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本身也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动不断地演化着 。1.2 隐私的经济学分析简史阿奎斯蒂(Alessandro Acquisti)等人曾把隐私的经济学分析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第三阶段则是进入新世纪之后 。在笔者看来,在这三个阶段中,后两个阶段的差别更多体现在所采用的技术上,如果仅考虑所涉及的问题,这两个阶段可以合并为一个阶段来进行分析 。1.2.1 20世纪60-70年代的讨论:芝加哥学派与反芝加哥学派之争在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的讨论中,经济学对于隐私问题的关切主要来自于劳动和用工层面,相关的研究则主要分为“芝加哥学派”观点,以及反对“芝加哥学派”的观点两大阵营 。从总体上看,芝加哥学派信仰经济自由,反对政府管制,在他们看来,隐私保护也是政府管制的一种类型,因此总体上对此表示出抵触的态度 。持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波斯纳、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等 。波斯纳在自己的一系列著作中对隐私保护的效率和公平后果进行了分析 。他指出,隐私权是一种隐藏自身信息的权利,是与他人知情权对立的 。在他看来,隐私权的后果之一是个人可能会在社会上不真实地代表自己,这和达成市场有效运作所要求的充分信息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对隐私权的保护将有可能损害经济效率 。与此同时,波斯纳还认为,对于隐私的过度保护还有可能造成歧视 。例如,如果用人单位出于保护隐私的要求,不能对求职者的信息进行充分搜集,其在选择员工的过程中就只能依赖于人种、籍贯等一些更为粗放的统计指标,而这可能导致统计歧视的泛滥 。斯蒂格勒则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对隐私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为保护自愿交易的当事人而干预隐私事务是多余的,有时是错误的 。在斯蒂格勒看来,人们会根据自己的成本—收益考虑来披露自己的信息 。即使政府对披露信息进行了规制,个人也会想方设法自行披露自己的信息,而这反而会没有效率 。芝加哥学派过于亲市场的观点遭到了很多反对 。赫舒拉发(Jack Hirshleifer)认为,在现实中,人们有很多个人信息是不希望别人知道的 。在隐私保护程度很低时,个人为了防止这些个人信息的泄露,会采取很多防范措施 。最终,信息的搜集和反搜集会产生很大幅度的相互抵消,由此产生很多不必要的浪费 。考虑到这点,设定一个较高的隐私保护水平,对个人信息的搜集采取更多的限制或许是更有效率的 。多格(Andrew Daughety)和莱因甘姆(Jennifer Reinganum)认为,当隐私保护程度很低时,人们由于担忧隐私泄露,可能会为了声誉不去做对自己、对社会很重要的事 。比如,一些传染病患者可能由于害怕隐私泄露而拒绝就诊,一些从事高危行业的人可能由于害怕隐私泄露而不购买保险 。所有的这些行为都会对社会带来很大的外部性,从而造成难以避免的成本 。GDPR 的目的之一也是规制谷歌、脸书等大型企业,结果这一立法目的并没有完全实现 。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劳动法在立法中存在类似之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有可能会导致弱势企业、个人面临更加糟糕的处境,所以要特别关注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1.2.2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讨论:成本收益分析和产权问题20世纪90年代,随着数字技术的迅速发展,经济学对于隐私问题的讨论重心逐步从劳动用工问题转向了数字经济领域 。在这个阶段,相关研究开始更多聚焦数字经济企业对于个人信息采集和利用的成本收益后果 。范里安(Hal Varian)于1997年发表的报告是对数据企业分析、利用个人信息进行成本收益探讨的一篇重要文献 。在这篇论文中,范里安综合讨论了严格隐私保护和放松隐私保护所分别可能带来的成本 。他指出,当隐私保护过于严格时,可能带来所谓的“隐私成本”:很多基于个人信息的商业模式(如个性化推荐)将无法实行,而消费者的很多需求可能无法得到满足,其福利也会受到损害 。但他也指出,如果对于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加保护,则可能引发过度的信息搜集,并引发很多相应的问题 。在文中,他特别强调了二次传播问题的负面影响,即当一个人让渡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后,他将很难再对这些信息的传播进行控制,而由此引发的成本将可能是难以估量的 。在范里安看来,隐私保护的程度应该通过权衡所有的成本和收益来决定 。除了从成本收益角度对隐私保护的利弊进行分析之外,这一时期的不少学者开始从产权角度来思考隐私保护问题 。例如,诺姆(Eli Noam)将“科斯定理”应用于隐私问题的分析,认为在交易成本较低的前提下,隐私权利的初始配置并不会影响隐私信息的最终配置状况 。这意味着,在产权明晰的前提下,隐私保护问题可以通过自我规制来解决 。卡恩(Charles Kahn)等人则用“科斯第二定理”重新分析了以上问题,指出在交易成本较高的前提下,应该重视隐私权的初始分配,建议给数据的使用者更多搜集、分析个人信息的权利 。隐私保护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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