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疑不捕案件原因分析及对策,如何控制存疑不捕

7月29日,深圳福田检察院回应女子被同行男子"下药"事件作出存疑不捕决定 。也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 。三、不符合逮捕条件,后面将可能面临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分违三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也就是说不符合逮捕条件,不进行逮捕并不一定就代表着是无罪的,不不代表着就一定不会进行起诉 。
7月29日,深圳福田检察院回应女子被同行男子"下药"事件作出存疑不捕决定 。很多人对检察院的决定很疑惑,今天我们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作出存疑不捕的决定 。
现实中检察院存疑不批捕,被起诉的可能性还大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简要介绍一下刑事案件中批捕的要求,就是达到什么标准才能进行批捕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主要有三个 。1、犯罪事实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2、可能对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并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存在逮捕的必要 。
二、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不符合逮捕条件,后面将可能面临什么情况?刑事案件分违三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也就是说不符合逮捕条件,不进行逮捕并不一定就代表着是无罪的,不不代表着就一定不会进行起诉 。后面面临起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也即可能会出现下面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追诉标准,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
第二种情况,就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不起诉决定会分为三种情况 。也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 。1.关于法定不起诉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等情况的,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处理 。2.酌定不起诉 。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
3.关于证据不足不起诉 。检察院认为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会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处理 。如果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欢迎关注“广州张律”,了解更多法律小知识 。
检察院存疑不批捕,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是再次报捕还是直接报诉?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文?
一、对于是否再次报捕,法律条文如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修订)》第一百三十四条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
如果公安机关仍不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百二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且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后又提请复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公安机关重新提请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坚持复议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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