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房价下跌退房有哪些看法怎么说,我觉得这些人有点过于忧虑了 。这次的房价下跌有一定的局域性,范围在桥西板块,而且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在向外扩展 。所以你可以把他当做是开发商的一种销售手段而引起的行业竞争,但是对整个杭城房价的影响不是很大的 。而杭州作为国内一线城市,人力需求还是很大的,所以对于房产行业还是持续需求的,这导致了房价还是会有一定的生长价值 。以上由房乐网为你做出的解答,如果你觉得满意请采纳!谢谢
2,贷款买房后房价跌了现在要退房怎么办退不成,住房属于商品,涨价和跌价是市场行为,很正常 。不能因为购买后跌价而办理退房,法律不支持 。你可以反过来想,如果你购房后住房涨价,开发商可以管你要涨价部分的钱吗?当然不可以 。
3,如果房价下跌那么商品房会成为负资产吗为什么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这是人之常情的心里,几年前的大势情况,被炒房客已经定义了,买房子就会涨价,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客户,买房子,心里面第一观念都会想着进行涨值,买房子不像买车,买车在4S店,提车出门,车子就掉价,因为车子是消耗品,而房产是不动产,因为货币的膨胀和地段的发展而涨值,买新房,价格本就是高低起伏,不平的,开发商也会为了促销而产生更多的优惠 。因为价格而去,维权,上门闹,因为买房人的心里已经被,几年前的炒房客而带偏了,但是买房子本是住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出现,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会涨,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掉价,而产生的心里 。但是几年后,跟随这城市的发展,和新房周边配套的成熟,已经货币的涨值和膨胀,不动产也会起到一个涨值的效果 。买房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买房子,因为市场的原因而掉价,现在国家正在改变,不炒房,住房的现象,但是人们的心里承受程度,还是需要一个适应性的改变,这样房价,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了 。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见谅!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这是人之常情的心里,几年前的大势情况,被炒房客已经定义了,买房子就会涨价,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客户,买房子,心里面第一观念都会想着进行涨值,买房子不像买车,买车在4S店,提车出门,车子就掉价,因为车子是消耗品,而房产是不动产,因为货币的膨胀和地段的发展而涨值,买新房,价格本就是高低起伏,不平的,开发商也会为了促销而产生更多的优惠 。因为价格而去,维权,上门闹,因为买房人的心里已经被,几年前的炒房客而带偏了,但是买房子本是住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出现,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会涨,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掉价,而产生的心里 。但是几年后,跟随这城市的发展,和新房周边配套的成熟,已经货币的涨值和膨胀,不动产也会起到一个涨值的效果 。买房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买房子,因为市场的原因而掉价,现在国家正在改变,不炒房,住房的现象,但是人们的心里承受程度,还是需要一个适应性的改变,这样房价,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了 。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见谅!评论员门宁:您买房是居住还是投资,如果是居住,就没有必要太关注房价的波动了,好好住在您的房子里就好,毕竟高层早就定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您总不能把房子卖了,等跌更低再买回来住吧 。即使这种操作可行,您也买不到现在这套房子了 。如果您后买的是期房,现在还没有交付,可以向开发商咨询了解政策,看看是否可以退房 。我曾经工作过的地产公司就推出过无理由退房政策,在房子交付前都可以申请退房,不过那时候房价仍在快速上涨,现在这个政策是否还在我就不清楚了,而且大多数地产公司是没有这个政策的 。不建议您去找开发商闹,毕竟还是要遵守契约精神的,房子涨了您也不会给地产商补钱 。如果您是投资购房,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全部是自有资金,可以继续持有,毕竟经济在发展,未来房价还是可以上涨的,只不过回报率会比之前低很多 。如果您是借钱炒房,借款有归还期限,建议您及时止损,短期内我看不到房价恢复的可能,过于执着不仅可能扩大亏损,还要承担繁重的财务利息 。请大家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除了居住需要,都不要轻易出手买房 。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这是人之常情的心里,几年前的大势情况,被炒房客已经定义了,买房子就会涨价,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客户,买房子,心里面第一观念都会想着进行涨值,买房子不像买车,买车在4S店,提车出门,车子就掉价,因为车子是消耗品,而房产是不动产,因为货币的膨胀和地段的发展而涨值,买新房,价格本就是高低起伏,不平的,开发商也会为了促销而产生更多的优惠 。因为价格而去,维权,上门闹,因为买房人的心里已经被,几年前的炒房客而带偏了,但是买房子本是住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出现,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会涨,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掉价,而产生的心里 。但是几年后,跟随这城市的发展,和新房周边配套的成熟,已经货币的涨值和膨胀,不动产也会起到一个涨值的效果 。买房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买房子,因为市场的原因而掉价,现在国家正在改变,不炒房,住房的现象,但是人们的心里承受程度,还是需要一个适应性的改变,这样房价,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了 。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见谅!评论员门宁:您买房是居住还是投资,如果是居住,就没有必要太关注房价的波动了,好好住在您的房子里就好,毕竟高层早就定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您总不能把房子卖了,等跌更低再买回来住吧 。即使这种操作可行,您也买不到现在这套房子了 。如果您后买的是期房,现在还没有交付,可以向开发商咨询了解政策,看看是否可以退房 。我曾经工作过的地产公司就推出过无理由退房政策,在房子交付前都可以申请退房,不过那时候房价仍在快速上涨,现在这个政策是否还在我就不清楚了,而且大多数地产公司是没有这个政策的 。不建议您去找开发商闹,毕竟还是要遵守契约精神的,房子涨了您也不会给地产商补钱 。如果您是投资购房,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全部是自有资金,可以继续持有,毕竟经济在发展,未来房价还是可以上涨的,只不过回报率会比之前低很多 。如果您是借钱炒房,借款有归还期限,建议您及时止损,短期内我看不到房价恢复的可能,过于执着不仅可能扩大亏损,还要承担繁重的财务利息 。请大家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除了居住需要,都不要轻易出手买房 。凭什么维权?有法律依据吗?还是你买房时开发商合同上给你写明了不准降价,如果没写你凭什么维权!你说说看 。做人还是要脸的,市场行为,价格有升有降,降了就嚷嚷着要维权,涨价了没见那些嚷嚷着要维权的人要分给开发商一些 。典型的自私自利 。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这是人之常情的心里,几年前的大势情况,被炒房客已经定义了,买房子就会涨价,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客户,买房子,心里面第一观念都会想着进行涨值,买房子不像买车,买车在4S店,提车出门,车子就掉价,因为车子是消耗品,而房产是不动产,因为货币的膨胀和地段的发展而涨值,买新房,价格本就是高低起伏,不平的,开发商也会为了促销而产生更多的优惠 。因为价格而去,维权,上门闹,因为买房人的心里已经被,几年前的炒房客而带偏了,但是买房子本是住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出现,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会涨,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掉价,而产生的心里 。但是几年后,跟随这城市的发展,和新房周边配套的成熟,已经货币的涨值和膨胀,不动产也会起到一个涨值的效果 。买房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买房子,因为市场的原因而掉价,现在国家正在改变,不炒房,住房的现象,但是人们的心里承受程度,还是需要一个适应性的改变,这样房价,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了 。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见谅!评论员门宁:您买房是居住还是投资,如果是居住,就没有必要太关注房价的波动了,好好住在您的房子里就好,毕竟高层早就定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您总不能把房子卖了,等跌更低再买回来住吧 。即使这种操作可行,您也买不到现在这套房子了 。如果您后买的是期房,现在还没有交付,可以向开发商咨询了解政策,看看是否可以退房 。我曾经工作过的地产公司就推出过无理由退房政策,在房子交付前都可以申请退房,不过那时候房价仍在快速上涨,现在这个政策是否还在我就不清楚了,而且大多数地产公司是没有这个政策的 。不建议您去找开发商闹,毕竟还是要遵守契约精神的,房子涨了您也不会给地产商补钱 。如果您是投资购房,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全部是自有资金,可以继续持有,毕竟经济在发展,未来房价还是可以上涨的,只不过回报率会比之前低很多 。如果您是借钱炒房,借款有归还期限,建议您及时止损,短期内我看不到房价恢复的可能,过于执着不仅可能扩大亏损,还要承担繁重的财务利息 。请大家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除了居住需要,都不要轻易出手买房 。凭什么维权?有法律依据吗?还是你买房时开发商合同上给你写明了不准降价,如果没写你凭什么维权!你说说看 。做人还是要脸的,市场行为,价格有升有降,降了就嚷嚷着要维权,涨价了没见那些嚷嚷着要维权的人要分给开发商一些 。典型的自私自利 。市经济,以需求为价,房价下跌,业主们要求退房,纯属无理取闹,涨价的钱你交给开发商了 。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这是人之常情的心里,几年前的大势情况,被炒房客已经定义了,买房子就会涨价,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客户,买房子,心里面第一观念都会想着进行涨值,买房子不像买车,买车在4S店,提车出门,车子就掉价,因为车子是消耗品,而房产是不动产,因为货币的膨胀和地段的发展而涨值,买新房,价格本就是高低起伏,不平的,开发商也会为了促销而产生更多的优惠 。因为价格而去,维权,上门闹,因为买房人的心里已经被,几年前的炒房客而带偏了,但是买房子本是住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出现,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会涨,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掉价,而产生的心里 。但是几年后,跟随这城市的发展,和新房周边配套的成熟,已经货币的涨值和膨胀,不动产也会起到一个涨值的效果 。买房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买房子,因为市场的原因而掉价,现在国家正在改变,不炒房,住房的现象,但是人们的心里承受程度,还是需要一个适应性的改变,这样房价,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了 。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见谅!评论员门宁:您买房是居住还是投资,如果是居住,就没有必要太关注房价的波动了,好好住在您的房子里就好,毕竟高层早就定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您总不能把房子卖了,等跌更低再买回来住吧 。即使这种操作可行,您也买不到现在这套房子了 。如果您后买的是期房,现在还没有交付,可以向开发商咨询了解政策,看看是否可以退房 。我曾经工作过的地产公司就推出过无理由退房政策,在房子交付前都可以申请退房,不过那时候房价仍在快速上涨,现在这个政策是否还在我就不清楚了,而且大多数地产公司是没有这个政策的 。不建议您去找开发商闹,毕竟还是要遵守契约精神的,房子涨了您也不会给地产商补钱 。如果您是投资购房,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全部是自有资金,可以继续持有,毕竟经济在发展,未来房价还是可以上涨的,只不过回报率会比之前低很多 。如果您是借钱炒房,借款有归还期限,建议您及时止损,短期内我看不到房价恢复的可能,过于执着不仅可能扩大亏损,还要承担繁重的财务利息 。请大家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除了居住需要,都不要轻易出手买房 。凭什么维权?有法律依据吗?还是你买房时开发商合同上给你写明了不准降价,如果没写你凭什么维权!你说说看 。做人还是要脸的,市场行为,价格有升有降,降了就嚷嚷着要维权,涨价了没见那些嚷嚷着要维权的人要分给开发商一些 。典型的自私自利 。市经济,以需求为价,房价下跌,业主们要求退房,纯属无理取闹,涨价的钱你交给开发商了 。我去年开发商那里买了一套房300万今年涨到了400万,开发商突然跟我讲房子我卖便宜了,要把300万退给我,房子还给他们,首先先不说能否操作,我凭实力买的房子,凭什么要求我退房,所以既然涨了不愿意退,又凭什么说房价跌了就要求退房呢?首先搞清楚,当时买房目的是什么,如果为了自己住,何必考虑涨与跌,涨也好,跌也罢,总不能把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卖掉吧,如果是投资性买房,那就只能自负盈亏,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哪里有只盈不亏的买卖 。大家都是成年人,没有人逼着你一定要买,既然买了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白纸黑字敲了章的合同不是摆设,是有法律效应的,这些无理要求还是不要提的好!从法理角度看,《合同法》不支持任何一方毁约,以维护其法律的严肃性……从商业角度考虑,房子涨价你会给开发商补差价吗?显然是所有业主都不会干的、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从常理上讲,买卖一但成交, 履行合同是天经地义事,悔约和毁约都是一件令人不耻的行为……从人的心态分析,购房者虽心理不平衡,但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不可能支持毁约行为……所以说,房价的涨跌,不会影响到已经生效的过往合同,否则,整个社会都将产生混乱……跌掉首付,从财务规划的角度来看,断供是最佳的策略 。在中国,首付通常在三成左右 。以通州这个小区为例,2017年8月价格4万多(就按4万计),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值400万,首付3成120万,贷款280万;现如今单价2.2万,总价值为220万,已经低于银行贷款(280万)60万元 。如果断供,损失的是120万首付;如果不断供,损失的就是180万元 。所以,断供是划算的 。但是在中国,断供并不意味着银行就会放过你 。因为银行把房子拿过来拍卖,也只能卖出220万,银行会损失60万贷款 。面对这60万损失,银行还会向你追责 。你和银行的债务关系是280万贷款,房产只是抵押品 。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品不足值部分,你还需要继续履约 。其实断供的情况并不是没有出现过 。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深圳楼市就出现过断供的案例,孔方兄引用当时的报道:深圳的李小姐购买英郡年华的单价是11000多元,很多早一点购买的业主甚至达到13000多元,但是新开的英郡年华三期售价只有6888元,跌幅超过40% 。李小姐说:“现在我那个房子估计就是30万元都没人要了,它每天都在跌价 。”但是她却欠了银行40多万元的贷款 。在交了3个月月供后,李小姐决定断供,这套房子她不要了 。断供其实就是违约,不守信用的表现 。但10年前和10年后,违约的成本是不一样的 。大家知道,现在有一个公开老赖的制度,如果成为老赖,连坐高铁、坐飞机、进入高消费场所、子女进入贵族学校都有很多限制,而且现在互联网这么发达,老赖的信息又要全国公开,一旦成为老赖,真的是寸步难行 。所以,这些业主,最优的选择,第一步就是找开发商闹,反正中国人都知道,只要事情闹大,只要拉横幅,政 府就有人出面来管 。万一成功了呢?如果不成功,那么断供可能就是第二步的选择,在60万元损失以及成为老赖之间,就看具体的业主怎么选了 。说到这里,孔方兄给大家介绍一下个人破产制度(只是个人掌握的知识,并不一定完全准确) 。在中国,是没有个人破产制度的,这是一个相当大的法律空白,因为个人的债务一旦欠下,就是终身的,还不清,一直到老死都要还 。当然,按照中国的古训,这是合理的,但这未必符合现代社会的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破产制度,即个人可以到法院申请破产 。从破产这个时点开始,银行可以来拿我的财产,全部给你们 。一旦银行把我能够清偿债务的财产全部拿走,那么我和银行的债务关系就到此为止 。从此以后,我东山再起,我挣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了,跟你银行没有关系 。个人破产制度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极大地激发人们创业的热情——创业是一个风险很高的事情,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失败,大不了宣布个人破产,然后重头来过 。但在中国不行,一旦创业失败,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一辈子都要还债,那还有谁敢创业?同样用到房产断供这个事情上 。如果有个人破产制度,那么业主可以选择断供,同时申请破产,银行把你的所有资产全部拿走之后,双方债务关系到此为止 。以后,起码你还有重新来过的可能性 。关注孔方财经,让你第一时间了解热点财经新闻及其背后的经济逻辑 。这是人之常情的心里,几年前的大势情况,被炒房客已经定义了,买房子就会涨价,不管是刚需,还是投资客户,买房子,心里面第一观念都会想着进行涨值,买房子不像买车,买车在4S店,提车出门,车子就掉价,因为车子是消耗品,而房产是不动产,因为货币的膨胀和地段的发展而涨值,买新房,价格本就是高低起伏,不平的,开发商也会为了促销而产生更多的优惠 。因为价格而去,维权,上门闹,因为买房人的心里已经被,几年前的炒房客而带偏了,但是买房子本是住的,但是因为他们的出现,和城市的快速发展,大家都认为买房子就会涨,不希望自己买的房子掉价,而产生的心里 。但是几年后,跟随这城市的发展,和新房周边配套的成熟,已经货币的涨值和膨胀,不动产也会起到一个涨值的效果 。买房人,当然都不希望自己买房子,因为市场的原因而掉价,现在国家正在改变,不炒房,住房的现象,但是人们的心里承受程度,还是需要一个适应性的改变,这样房价,也不会出现大起大落的现象了 。个人观点,如有不足,请见谅!评论员门宁:您买房是居住还是投资,如果是居住,就没有必要太关注房价的波动了,好好住在您的房子里就好,毕竟高层早就定调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您总不能把房子卖了,等跌更低再买回来住吧 。即使这种操作可行,您也买不到现在这套房子了 。如果您后买的是期房,现在还没有交付,可以向开发商咨询了解政策,看看是否可以退房 。我曾经工作过的地产公司就推出过无理由退房政策,在房子交付前都可以申请退房,不过那时候房价仍在快速上涨,现在这个政策是否还在我就不清楚了,而且大多数地产公司是没有这个政策的 。不建议您去找开发商闹,毕竟还是要遵守契约精神的,房子涨了您也不会给地产商补钱 。如果您是投资购房,处理起来就比较复杂了 。如果全部是自有资金,可以继续持有,毕竟经济在发展,未来房价还是可以上涨的,只不过回报率会比之前低很多 。如果您是借钱炒房,借款有归还期限,建议您及时止损,短期内我看不到房价恢复的可能,过于执着不仅可能扩大亏损,还要承担繁重的财务利息 。请大家记住,房子是用来住的,除了居住需要,都不要轻易出手买房 。凭什么维权?有法律依据吗?还是你买房时开发商合同上给你写明了不准降价,如果没写你凭什么维权!你说说看 。做人还是要脸的,市场行为,价格有升有降,降了就嚷嚷着要维权,涨价了没见那些嚷嚷着要维权的人要分给开发商一些 。典型的自私自利 。市经济,以需求为价,房价下跌,业主们要求退房,纯属无理取闹,涨价的钱你交给开发商了 。我去年开发商那里买了一套房300万今年涨到了400万,开发商突然跟我讲房子我卖便宜了,要把300万退给我,房子还给他们,首先先不说能否操作,我凭实力买的房子,凭什么要求我退房,所以既然涨了不愿意退,又凭什么说房价跌了就要求退房呢?首先搞清楚,当时买房目的是什么,如果为了自己住,何必考虑涨与跌,涨也好,跌也罢,总不能把自己唯一的一套房卖掉吧,如果是投资性买房,那就只能自负盈亏,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哪里有只盈不亏的买卖 。大家都是成年人,没有人逼着你一定要买,既然买了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白纸黑字敲了章的合同不是摆设,是有法律效应的,这些无理要求还是不要提的好!如果房价下跌了,并且把首付30%款跌掉了,买商品房的人肯定会成为负翁 。举个例子:你买了价值100万市值的房产,并且缴纳了30%的首付,剩下的70%是借银行的 。结果房价跌去了三成,把你手里的这部分钱给跌去了,剩下还有70%的房款和利息要还给银行,这不是成了负资产的人了吗?房价下跌,一旦超过三成,就是负资产的人士 。近期,燕郊、廊坊、通州等环京楼市房价大跌,部分楼盘从去年4万元/平方米,一下跌到2.8万元/平方米,房价跌去三成,把首付都跌没了,这还不叫负资产者吗?所以,现在老业主跟开发商讨说法,要退房的纠纷非常多 。如果房价再下跌,投机性购房者就要“弃房断供”了 。事实上,中国真正成为负资产的购房者现在还不多见 。但是90年代初的日本,高价购买商品房,相信日本各城市人多地少,房价只涨不跌的人,都成为了负资产者,因为当年日本政府跟着美联储一起加息,于是打爆了日本房地产泡沫,而高价买房炒房者,则要面临房价跌去七八成的巨大压力,过着长期的负翁还贷生活 。
推荐阅读
- 自信为什么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伦理为什么重要因素
- 为什么房价贵到买不起,买房为什么这么难啊为什么房价高的让人害怕
- 为什么三四线城市房价疯长,太原市的房价为什么涨的这么快
- 房价熔断为什么这么厉害,东营房价为什么跌得厉害
- 运城哪里房价高为什么,运城盐湖区跟空港区哪个房价高
- 创二甲医院标准,医院为什么要创二甲
- 提升财务治理能力,为什么财务治理
- 微单快门是哪个好,微单为什么要保留机械快门
- 为什么使用电汇,电汇是什么意思
- 狗为什么喜欢咬绳,狗狗为什么爱咬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