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3月, 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两份人身意外伤害险, 两份意外险的保额加起来总共有50万元, 每份25万元的保额, 保障有效期为一年 。 而该产品的投保提示上有详细的说明, 表明在投保时产品对被保人是不区分职业的, 一律按照无差别费率来收费 。
晕倒后身故,意外险还赔吗
若被保人出险, 在理赔的时候, 根据被保人从事的职业不同, 会按照相应的比例来承担保险金责任 。 而王先生本人是从事建筑工业的, 条款上有着特别规定, 若是建筑工业类的职业应当按照产品保额的65%来给付保险金 。
而后不久, 王先生在家中突然晕倒后身亡 。 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遭拒, 保险公司认为王先生突然晕倒是属于自身疾病所致, 并非出自于意外风险, 因此不在产品理赔范围内 。
王先生的家属遂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王先生意外身故的两份意外保险金共50万元 。
而王先生的家属提供的关于王先生身故的法医鉴定证明证实了王先生是不慎摔倒导致头部损伤而身亡, 应属于意外死亡 。 保险公司提交的关于王先生在投保前就已有旧病病例的证据, 只能证明王先生之前是有旧疾的, 但无法说明王先生的身故原因是由旧疾引起所致 。
也就是说, 王先生晕倒身亡, 并不能完全证实他是因病晕倒导致身亡的 。 即便王先生投保前已经患过病, 但没有证据表明此次摔倒身亡是由疾病引起 。
因此, 保险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王先生家属提供的证明, 不能证实王先生是因病身亡, 所以保险公司理应对王先生承担给付两份意外险保险金的责任 。
【晕倒后身故,意外险还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