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送达( 二 )


关于您所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 , 增加公告送达案件中受送达人在二审、再审、抗诉等程序中救济途径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违法公告送达案件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含因人民检察院抗诉启动的再审)中的救济作了原则性规定 , 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 裁定撤销原判决 ,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该法第二百条第九和十项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九)违反法律规定 ,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 , 缺席判决的 。”上述规定中的“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违反法律规定 , 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未经传票传唤 , 缺席判决的”均可用于对违法公告送达的问题进行救济 。在具体案件审判中 , 人民法院将严格执行法律规定 , 规范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 , 切实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立法机关有下一步的立法修改计划 , 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 , 充分发挥司法实践优势 , 全力配合立法机关进行法律的修改完善 。
近年来 , 最高人民法院大力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 统筹指导全国法院进行送达机制改革探索 。各地法院纷纷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审判事务外包等方式探索和推广电子送达、公证送达等新型送达方式 , 持续破解送达工作中的“找人难、送达难、回执难、成本高”等难题 , 依法严格规范公告送达的适用 , 努力提升送达效率效果 , 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不久前 , 最高人民法院研发建设的“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已经在包括湖北省法院在内的全国各地法院陆续启用 , 将对进一步破解送达难、规范公告送达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也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和帮助人民法院送达工作的改革推进 。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2020年8月21日
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送达地址确认书怎么填写 送达】(今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