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旧厂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律师|旧厂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律师|旧厂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 , 国家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 但由于早期粗放型和外向型的经济发展方式 , 导致城市建设用地愈见饱和 。 同时 , 产业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供给侧结构改革也迫使一些高污染、高耗高、低效益的企业被征收、搬迁 。 因此 ,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遇到企业旧厂房拆迁项目 , 征收方应该如何补偿已经成为被征收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 今天 , 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就来告诉您旧厂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下称《条例》)和原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规定 , 被征收人厂房补偿的方式有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 其中 , 产权调换又分为无产权的异地安置和有产权的异地安置 。 如果无法异地安置 , 只能采用货币补偿、企业清算解散的方式补偿 。
在厂房拆迁中被征收人能得到的补偿范围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 主要是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经济损失即因停产、停业使被征收人失去了获得利润的机会 , 经济损失其实就是被征收人的利润损失 , 另一方面是因征收搬迁而必须发生的一些费用 。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 , 各地方有不同的具体规定 。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 , 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 , 需要对全局的把控 , 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 。 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 , 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 , 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 。 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 , 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 , 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 。 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 , 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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