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的对象-来由(因),比如: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有价证券 。一般可以理解为主体间双方要求分配或者争夺的对象(在债权类中则理解为结果) 。
《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
推荐阅读
- 划分和分类的关系
- 辽与金是什么关系
- 侄女是属于什么关系
- 请问惯性与质量有什么关系谢谢
- 周天子与七国的关系怎样
- 男人处理婆媳关系十条
- 林徽因和林海音什么关系
- 林海音和鲁迅的关系
- 领弟和哥弟有关系吗
- 请问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