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记管理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与参加生育保险的在职职工范围应保持一致 。
(一)参保登记 。合并实施后 , 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职工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或参保关系转入的 , 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 并按我市规定缴费 。
(二)变更登记 。合并实施前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我市未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 , 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办理参保险种新增 , 并按规定缴费 。
【哈尔滨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方式】(三)注销登记 。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地不同的 , 应终止原生育保险参保关系 , 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同一地区参保;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登记的人员 , 同步停止其生育保险参保关系;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等注销登记的人员 , 同步终止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关系 。
推荐阅读
- 苏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在线查询流程
- 宁波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 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哪办理参保登记?
- 东莞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 自贡贡惠保参保指南
- 东莞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 东莞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 北京普惠健康保如何参保/购买?
- 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参保怎么缴费?
- 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年龄要求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