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按照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实施产前检查或生育时具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
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苏州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待遇】1.产前检查费用:女参保人员产检待遇享受期,从其在社区卫生健康部门登记生育信息之日起,至本次产程结束(生育分娩或因生育引起流产、引产)之日止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登记产检信息的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符合产前检查待遇结付范围的费用,在15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全额结付 。
2.生育医疗费: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医疗费用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50%结付 。
注意事项
1.符合生育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
2.参保人员的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中,自负、自费医疗费用不列入实时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待遇结付范围;住院费用不列入住院医疗费用累计 。
3.女参保人员因生育引起流产、引产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职工同类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50%结付 。
推荐阅读
- 苏州居民医保生育待遇办理指南
- 职工+灵活就业 2022苏州园区社保基数
- 2022苏州园区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基数/档次
- 苏州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标准
- 青海医保电子凭证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怎么申领?附操作流程
- 2022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2022苏州园区职工社保医保缴费基数
- 青海医保电子凭证在支付宝上怎么激活申领?在哪里找?
- 微信上怎么申请医保电子凭证?附申领入口及图解流程
- 附图 青海医保app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操操作流程一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