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相关业务经办工作的通知( 二 )


2.其他经办业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所有经办业务自2021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 。
二、系统切换筹备工作
(一)定点医药机构业务
1.线路割接:各定点医药机构须配合网络运营公司,完成新医保专线及VPN线路割接、测试接通工作 。定点医药机构需要调用多个系统的,所有IP网址都要测试通过 。
2.定点医药机构要向就医购药人员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并向参保人员宣传激活电子凭证等事宜 。
(二)经办机构业务
1.政策梳理:2021年10月29日前对所有现行医保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在新医保系统测试环境中完成政策参数配置 。
2.不良数据清理:2021年11月16日前完成对已筛选出不良数据的清理工作 。
3.系统测试:2021年11月10日至25日在新医保系统测试环境中校验政策参数配置是否准确,业务流程设置是否合理 。
4.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新系统操作培训,确保启用后熟练办理各项业务 。
5.宣传工作:发布公告,周知公众相关业务停办、开办的时间节点,做好宣传解释引导工作,协调网信、信访部门同步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工作 。
三、系统上线运行工作
新医保系统于2021年12月1日零时启用 。
(一)定点医药机构业务
制定系统切换应急预案,安排专人跟踪门诊、住院患者就医购药及结算业务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
(二)经办机构业务
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对各定点医药机构及经办服务窗口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沟通处理反馈 。
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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