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以下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按比例或限额报销的:
1.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2.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5.符合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补充医疗保险等相应待遇政策规定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
拓展: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何?
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70%(其中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提高到75%),个人自付30% 。经同意转诊或在市内其它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急诊的,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社保年度内转诊及急诊待遇支付限额合计为1500元(含自付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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