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二年后不限制吗】
没有时限限制,不执行判决,不会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
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一般为两年 。具体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也就是如果存在以上这五种情形之一,纳入失信名单的时间为两年,但被执行人存在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因此,纳入失信名单的时间也可能是3年、4年和5年 。
推荐阅读
- 二胎政策是什么
- 天舟二号货运飞船在海南文昌发射升空 天舟六号已运往文昌航天发射场
- 计算机为什么要使用二进制
- 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二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有哪些
- 微信群怎么艾特所有人员
- 美国养猪新技术简介
- 小米电子秤怎么开机 小米电子秤开机后第二次不显示了
- 交换机二层和三层区别在哪 交换机二层和三层区别
- 股票跌停第二天怎么卖出去
- 再婚结婚证会显示二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