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IMP/HOST 协议的改动的注释


本篇RFC主要的是对于RFC687进行似乎有道理的改动的意见集合 , 同时也可以作为对
RFC690的注释 。
现在的主要的问题 , 就好象Postel所指出的那样 , 在于改动后的IMP和HOST传输的前
导字符的总长度刚好为120位 , 这个数字并不是8或者36的整数倍 。
一个可以想到的解决方案是将HOST到HOST协议的前导字符的长度增加24位 , 使得它的
总长度达到144位 。但是这里依旧存在一个问题 , 就是在进行这样的改动之后 , IMP方必须
能够插入或者删除这多出来的24个位 , 来进行144位前导字符和120位前导字符之间的转化 。
上述解决方案中存在的这个问题 , 是相当明显的 。
更好的解决方案是改变IMP方前导字符的长度 , 我提议用104位长度代替原来的80位长
度 。不过104位长度并不是一个IMP的字的长度的整数倍 ,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但是假如我
们使用以下的法则的话 , 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难的事情 。
1.决不用最后的8位传递信息 。
2.网络没有被要求将它们从数据源传递到目的地 , 或者将它们返回到数据源
3.当发送不同于零的类型的消息(即不规则消息)的时候 , IMP被答应发送96位 , 104
位 , 112位的数据 , 具体的选择看当时IMP的便利而定 。
4.同样的 , 假如需要的话 , 96位和112位也可以作为不规则消息的前导字符的长度 。
这样 , 比较起强制所有的HOST进行修改以适应新的标准协议 , 修改IMP程序 , 使他们能
够处理104位的前导字符就是一种更快 , 同时也是更便宜的选择了 。
另外一个建议是定义一种新的IMP到HOST的消息的类型 。这个消息应当拥有一个包括了
HOST的名字(人类型的字符串(peopletypecharacterstring))和HOST的网络地址的表 。
这个消息应当在每一次接口重置的时候进行发送 , 或者当HOST对IMP发送了一个新的请求 ,
以要求得到上述信息的时候 , 这个消息可以作为响应被发送
[ThisRFCwASPutintomachinereadableformforentry]
[intotheonlineRFCarchivesbyAlexMcKenziewith]
[supportfromGTE,formerlyBBNCorp.10/99]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