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是哪些】有下列原则:1.有条件转让原则 。鉴于国有股权的社会性目的,在进行国有股权的转让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设置合理的股权结构、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尤其是要防止把不需要或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股权硬性转让 。2.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71条第1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 , 视为同意转让 。
推荐阅读
- sk2制造日期怎么看
- 说说N90的多媒体功能
- 如何生动的描写事物呢
- 网易我的世界怎么自己做头颅
- 拉玛兰迪的命运怎么得
- 马来酸多潘立酮的作用
- 我的侠客怎么获得腊八粥
- 西游记的故事
- 股票dr开头是什么意思?
- 量的研究通常采用什么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