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2、在覆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3、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
4、当事人一方迟延覆行债务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
【法律依据】
【乙方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吗】根据《民法典》第563条规定: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推荐阅读
- 乙烯和水加成条件
- 四氯乙烯是什么有什么用处
- 乙醛和氧气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乙醇和氧气反应的化学式
- 水稻误喷乙草胺奈安解毒有效吗?
- 怎样使用过氧乙酸防治黄瓜灰霉病
- 乙醛与氧气反应方程式 乙醛与氧气反应方程式是什么
- 乙二醇氧化成乙二醛方程式 乙二醇氧化成乙二醛的方程式是什么
- 乙醇俗称什么 乙醇又叫什么
- 含乙醇的饮品
- 乙炔与水反应的化学方程式 乙炔与水反应的化学方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