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办理指南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拟结婚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等事宜达成的财产约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婚前财产约定可以就所涉及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约定共有的,可以约定为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或者部分按份共有、部分共同共有 。
申办此项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双方申请人的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
3.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如房屋所有权证书、存款凭证、股票等
4.婚前财产约定文本
【沈阳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办理指南】5.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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