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如下:
【公司法董事长职权有哪些规定】1、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3、对外代表公司;
4、设立分公司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推荐阅读
- 公司法人和监事哪个权力大
- 公司法74条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 公司法对增资的规定是怎样的
-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是总公司法人吗
- 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 参谋职权是指
- 公司法设立公司出资条件有哪些
- 公司法关于监事的要求是什么
- 公司法的忠实义务是什么意思
- 公司法人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