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可证明自己对该不动产享有所有权,可以从法律上得到相应保护 。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17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 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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