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第三人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特殊抗辩权 。
推荐阅读
- 醋泡脚的功效与作用 醋泡脚有什么功效
- 为什么W11打不开图片
- 猫除了鸡胸肉还能吃什么肉
- Win2000权限诊断
- 羊瘤胃酸中毒咋防治
- 什么是色纱色纱英文怎么说
- 手机二网跟全网是什么意思
- 山羊绒公定回潮是多少
- 什么是新母鸡病,它是如何引起的?
- oppofindx2pro是什么线性马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