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劳动争议管辖怎么办】
劳动争议 , 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 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
外国人劳动纠纷起诉可以由合同签约地 , 合同履行地 , 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 特殊地域管辖 ,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 , 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 , 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 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 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 , 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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