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


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 , 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 , 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 , 拒不接受指定等 。而不能执行遗嘱的 , 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
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 , 也没有法定继承人 , 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 , 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 , 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 , 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
【法律依据】
【遗嘱执行人的范围是怎样的】《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 ,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 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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