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省居民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取得生育证后,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不征收社会抚养费 。
【四川省二胎补助标准】二、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 , 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
推荐阅读
- 失业金补助领取条件
- 二胎政策有什么新消息
- 农村三级残疾补助标准
- 三清三拆政府有补助吗
- 关于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 二胎不办准生证影响报销吗
- 鱼豆花是啥
- 南国新川在哪里
- 失业补助金多久到账
- 申领失业补助金从什么时候可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