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中的于是什么意思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中于的意思( 二 )


后数日 , 陵败书闻 , 主上为之食不甘味 , 听朝不怡 。大臣忧惧 , 不知所出 。仆窃不自料其卑贱 , 见主上惨凄怛悼 , 诚欲效其款款之愚 , 以为李陵素与士大夫绝甘分少 , 能得人之死力 , 虽古之名将 , 不能过也 。身虽陷败 , 彼观其意 , 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 。事已无可奈何 , 其所摧败 , 功亦足以暴于天下矣 。
仆怀欲陈之 , 而未有路 , 适会召问 , 即以此指 , 推言陵之功 , 欲以广主上之意 , 塞睚眦之辞 。未能尽明 , 明主不晓 , 以为仆沮贰师 , 而为李陵游说 , 遂下于理 。拳拳之忠 , 终不能自列 。因为诬上 , 卒从吏议 。家贫 , 货赂不足以自赎 , 交游莫救 , 左右亲近不为一言 。
身非木石 , 独与法吏为伍 , 深幽囹圄之中 , 谁可告愬者!此真少卿所亲见 , 仆行事岂不然乎?李陵既生降 , 隤其家声 , 而仆又佴之蚕室 , 重为天下观笑 。悲夫!悲夫!事未易一二为俗人言也 。
仆之先人 , 非有剖符丹书之功 , 文史星历 , 近乎卜祝之间 , 固主上所戏弄 , 倡优畜之 , 流俗之所轻也 。假令仆伏法受诛 , 若九牛亡一毛 , 与蝼蚁何以异?而世又不与能死节者比 , 特以为智穷罪极 , 不为自免 , 卒就死耳 。何也?素所自树立使然也 。人固有一死 , 或重于泰山 , 或轻于鸿毛 , 用之所趋异也 。
太上 , 不辱先 , 其次不辱身 , 其次不辱理色 , 其次不辱辞令 , 其次诎体受辱 , 其次易服受辱 , 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 , 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 , 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 , 最下腐刑极矣!传曰“刑不上大夫” 。此言士节不可不勉厉也 。猛虎在深山 , 百兽震恐 , 及在槛阱之中 , 摇尾而求食 , 积威约之渐也 。故士有画地为牢 , 势不入;削木为吏 , 议不对 , 定计于鲜也 。
今交手足 , 受木索 , 暴肌肤 , 受榜箠 , 幽于圜墙之中 。当此之时 , 见狱吏则头枪地 , 视徒隶则心惕息 。何者?积威约之势也 。及以至是 , 言不辱者 , 所谓强颜耳 , 曷足贵乎!且西伯 , 伯也 , 拘于羑里;李斯 , 相也 , 具于五刑;淮阴 , 王也 , 受械于陈;彭越、张敖 , 南面称孤 , 系狱抵罪;绛侯诛诸吕 , 权倾五伯 , 囚于请室;魏其 , 大将也 , 衣赭衣 , 关三木;季布为朱家钳奴;灌夫受辱于居室 。
此人皆身至王侯将相 , 声闻邻国 , 及罪至罔加 , 不能引决自裁 , 在尘埃之中 。古今一体 , 安在其不辱也?由此言之 , 勇怯 , 势也;强弱 , 形也 。审矣 , 何足怪乎?夫人不能早自裁绳墨之外 , 以稍陵迟 , 至于鞭箠之间 , 乃欲引节 , 斯不亦远乎!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 , 殆为此也 。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 , 念父母 , 顾妻子 , 至激于义理者不然 , 乃有所不得已也 。
今仆不幸 , 早失父母 , 无兄弟之亲 , 独身孤立 , 少卿视仆于妻子何如哉?且勇者不必死节 , 怯夫慕义 , 何处不勉焉!仆虽怯懦 , 欲苟活 , 亦颇识去就之分矣 , 何至自湛溺累绁之辱哉!且夫臧获婢妾 , 犹能引决 , 况仆之不得已乎?所以隐忍苟活 , 幽于粪土之中而不辞者 , 恨私心有所不尽 , 鄙陋没世 , 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 。
古者富贵而名摩灭 , 不可胜记 , 唯倜傥非常之人称焉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 , 乃赋《离骚》;左丘失明 , 厥有《国语》;孙子膑脚 , 《兵法》修列;不韦迁蜀 , 世传《吕览》;韩非囚秦 , 《说难》《孤愤》;《诗》三百篇 , 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
此人皆意有所郁结 , 不得通其道 , 故述往事、思来者 。乃如左丘无目 , 孙子断足 , 终不可用 , 退而论书策 , 以舒其愤 , 思垂空文以自见 。仆窃不逊 , 近自托于无能之辞 , 网罗天下放失旧闻 , 略考其行事 , 综其终始 , 稽其成败兴坏之纪 , 上计轩辕 , 下至于兹 , 为十表 , 本纪十二 , 书八章 , 世家三十 , 列传七十 , 凡百三十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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