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和浩特市决定自2020年1月28日12时起,暂停和调整呼和浩特市城市公共交通和道路客运运营,包括地铁、城市公交、道路客运(省、市、县际长途客运班车)、机场客运巴士及旅游包车、出租(网约)汽车等,具体措施如下:
一、暂停呼和浩特市地铁一号线交通运营;
二、暂停呼和浩特市城市公交线路运营,原计划保留的30条主干道运行线路,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全部停运
三、暂停呼和浩特市省、市、县际长途客运班车运营,相关客运企业要做好免费退票服务;
四、暂停呼和浩特市白塔国际机场客运巴士及各类旅游包车运营;
五、限制全市出租(网约)汽车运营范围,出租(网约)车必须在城区范围内运行,所有司乘人员必须佩带口罩,否则乘客、司机有权拒乘、拒载;
【呼和浩特公交地铁停运通知】六、恢复正常运行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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