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一方在婚前购买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行为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房产赠与,属于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情形之一,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因此,在双方离婚时,双方都可以主张对房产进行分割 。
法律依据:【婚前买房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推荐阅读
- Excel加密文档的方法
- 一加9pro怎么设置自动微距
- 往届生还可以参加会考吗
- Ps中如何给物体添加倒影
- word怎么添加水印文字
- Outlook2007首次添加邮箱账户的方法
- 一加9pro微距怎么设置
- cooledit制作静音使你的小8更加得心应手
- 小宝书APP如何邀请家人加入宝宝空间?邀请家人加入宝宝空间的步骤一览
- 一加9pro怎么开广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