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2018】

“棚户区” , 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 , 城市中缺少规划 , 导致宅院分布凌乱不齐 , 结构简陋 , 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 , 居住拥挤 , 功能差、居住环境差 , 采光通风差的房屋集中的地方 。
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通常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 具体应该参照当地经济水平和棚户区房屋价值等进行补偿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 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 ,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 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 ,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 ,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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