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承诺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报须知:
(1)个人办理 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
③系统查询不到数据或数据信息不全,需核对缴费信息的: 提供《养老保险手册》,验原件;
④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如有欠费且放弃补缴的,提供《承诺书》,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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