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相关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
具体证件有:
(一)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
(二)居住时间证明 。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
【北京居住证签注怎么办理】《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 《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1年内有效 。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30日内 , 持本人《居住证》及本细则第八条规定的证件、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 。
第八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
(二)居住时间证明 。持有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
(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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