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明细表 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生病不可怕,可怕的是看病遭遇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误诊采取治疗措施不当导致病员智力、身体不同程度损害或漏诊延误时机造成损害的事故 。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明细表 医疗事故怎么处理】病人看病,医疗机构是需要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治病救人的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都说“医者父母心”,误诊?
出现医疗事故后
该如何正确处理?
一起了解一下
1
保留相关重要证据
注意!出现医疗事故,先别急着去和医院争吵,要知道吵架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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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做的是,复制病历并封存,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
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凡事都要讲证据,你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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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资料包括两部分,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客观性病历资料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主观性病历资料,对客观性病历资料,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对主观性病历资料,患方虽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 。
注意!这两种病例资料在诉讼中被采用的可能性大小:客观性病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及民事诉讼的法定证据 。主观性病历只能供医学会鉴定时参考,法院一般不会采用 。
2
了解医疗事故赔偿范围
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
损害赔偿具体怎么算?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
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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