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二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该规定中,此类交通事故归责的依据不是发生侵权行为时的过错大小,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后其他违法行为 。因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归责方法与民法上的归责原则存在区别 。
此外,在举证责任负担、责任人的范围等方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也与民事诉讼存在不同之处 。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综上,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做出行政决定所依据的主要证据,虽然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但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与民事诉讼中关于侵权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归责原则有所区别,同时,交通事故责任也不等同于民事法律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认定书不能作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分配的唯一依据,行为人在侵权行为中的过错程度,应当结合案情,全面分析全部证据,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
本案中,鲍士许在驾驶车辆码表已损坏的情况下,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将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 。肇事车辆发生爆胎后,鲍士许在车辆制动、路面情况均正常且车辆系空载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的合理措施,导致车辆撞断隔离带护栏后冲入逆向车道,与正常行驶葛信国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致使车内被上诉人葛宇斐受伤 。该起事故的发生并非不能预见,事故后果并非不可避免 。因此,应当认定鲍士许有过错,其不当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葛信国驾驶的车辆正常行驶,车内的葛宇斐无过错 。一审对此认定准确,应予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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