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未按期办理的各类户政业务,均可延期办理 。持有《户口迁移证》在我市办理入户的,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均可办理,不需更换过期的《户口迁移证》 。
对属于省内“一站式”迁移,户籍地公安机关已核准迁出,现需在我市办理入户的,在疫情防控期结束之日起30日内均可办理,无需重新申请 。【东莞疫情期间户口迁移证过期了还有用吗?】对我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如已经过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更换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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