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西安市居民医保缴费开始通知


2022年度西安市居民医保缴费开始通知


更新时间:2022.2.8
陕西省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集中缴费工作已于去年12月底结束 。由于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在集中缴费期正常参保缴费 。为保障城乡居民应参尽参正常享受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 。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缴费渠道为原集中缴费期渠道不变 。缴费标准仍按照集中缴费期各项政策标准,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的次月起 。
缴费对象:
1.凡具有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西安市居住证、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从业居民;
2.12岁周岁以下儿童,其监护人具有我市户籍、居住证或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3.我市范围内的各类全日制本科、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中专、技校学生,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整体参保、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
缴费标准:
2022年度个人参保缴费每人320元 。
特殊情况:
1. 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部门低保边缘家庭(城乡低收入家庭)监测范围的人员,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个人缴费80元 。
2. 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在税务部门制定渠道完成登记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
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之日次月至12月31日 。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12月31日 。如需享受出生次年的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按照出生次年的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次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超过90天不能缴纳出生次年医保费 。
3. 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生,在校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缴纳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2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
未在集中缴纳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完成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
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1. 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期:延长缴费时间从2022年1月11日至2月28日
2. 医保待遇享受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缴费方式
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手机银行、微信、银联云闪付、网上银行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银行如下:
(一)秦农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E终端(智能POS机)、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
(二)工商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工银e缴费二维码扫码;
(三)农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惠农通(智能POS机);
(四)中国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
(五)光大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微信;
(六)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支付宝;
(七)建设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付、秦务员APP;
(八)税务办税服务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涉及缴费问题可拨打12366税务服务热线咨询,也可前往我市各办税服务厅咨询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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